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工作輔導及補助辦法
( 104 年 01 月 13 日)
第9條
本辦法補助業務之適用對象如下:
一、已取得按摩技術士證,並經營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之視覺功能障礙者 。
二、經營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之法人或團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