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 ( 103 年 05 月 27 日)
第6條
職業輔導評量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:

一、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。

二、完成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一百六十小時以上,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 明,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:

(一)領有社會工作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 師證書。

(二)大專校院社會工作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特殊教育、勞工關係、 人力資源、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,從事就業服務、職業重 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一年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