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 ( 105 年 03 月 25 日)
第10條
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或第六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綜合設立之機構,其人 員及設施標準,應依各相關設立法規辦理。

前項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之場地,應與提供其他服務之場地區隔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