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 ( 105 年 03 月 24 日)
第8條
庇護工場或受託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補助:

一、不符申請規定,經限期補正,屆期不補正。

二、提供不實或失效文件。

三、未依法為職業災害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。

四、違反保護勞工法令,情節重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