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 ( 105 年 03 月 25 日)
第5條
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實施方式、期間及內容,由直轄市、縣( 市)主管機關依身心障礙者創業行業、需求,採個別或團體方式辦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