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  ( 99 年 01 月 08 日)
第9條
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之就業安定基金支應。

本辦法補助金之發給或停止,得視前項經費額度調整,並公告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