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 職類開發 ( 106 年 10 月 03 日)
第5條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辦理職類開發:

一、應納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者。

二、依法應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者。

三、知識與技術尚缺乏客觀評量標準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