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業機構支付職業訓練費用審核辦法  ( 88 年 06 月 29 日)
第5條
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委託辦理訓練費用,指左列職業訓練之 費用:

一、委託職業訓練機構辦理員工之職業訓練。

二、委託前款以外之國內外訓練、教育、學術研究機構辦理員工之進修訓 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