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 題庫設置與管理 ( 106 年 10 月 03 日)
第45條
題庫命製人員於參與命製題庫及試題使用期間,不得報名參加該職類技能 檢定。但試題使用逾二年者,不在此限。

前項命製題庫及試題使用期間,題庫命製人員之配偶、前配偶、四親等內 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應檢者,該命製職類人員,應予迴避。

違反前二項規定者,適用前條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