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 題庫設置與管理 ( 106 年 10 月 03 日)
第42條
中央主管機關遴聘前條人員,得請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、學校、機構及 團體推薦之;其經遴聘者,發給題庫命製人員聘書。

前項聘書效期,自聘任日起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