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構部分承載之荷重種類如下:
一、吊籠之自重。
二、積載荷重。
三、升降慣性力。
四、走行慣性力。
五、風荷重。
六、地震荷重。
吊籠工作台不能水平移動者,前項第四款得不列入計算;如設置於室內者
,前項第五款得不列入計算。
積載荷重係指作用於工作台底板中心之集中荷重,其值應為下式計算結果
以上:
W=75 (A+1) ,式中之W及A分別表示下列之值:
W:積載荷重 (公斤) 。
A:工作台底板面積 (平方公尺) 。
椅式吊籠之積載荷重應為一百公斤以上。
升降慣性力係指吊籠垂直方向之作用力,應依下式計算:
Fv= (0.15+0.0025u) (Wd1+W) g,式中之 Fv、u 、Wd1 、W及 g 分別表
示下列之值:
Fv:升降慣性力 (牛頓) 。
u :升降速率 (公尺/分) 。
Wd1 :升降部分之自重 (公斤) 。
W :積載荷重 (公斤) 。
g :重力加速度 (公尺/秒2) 。
走行慣性力係指吊籠水平方向之作用力,應依下式計算:
Fh=0.05 (Wd2+W) g,式中之 Fh、Wd2、W 及 g 分別表示下列之值:
Fh:走行慣性力 (牛頓) 。
Wd2 :走行部分之自重 (公斤) 。
W :積載荷重 (公斤) 。
g :重力加速度 (公尺/秒^2) 。
風荷重應依下式計算:
F =qCA ,式中之 F、q 、C 及 A 分別表示下列之值:
F :風荷重 (牛頓) 。
q :速度壓 (牛頓/平方公尺) 。
C :風力係數。
A :受風面積 (平方公尺) 。
前項之速度壓值係相對於下表風作用方向,以同表右欄之計算式計算:
┌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風作用方向│q 之計算式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水平方向 │q =83^4√h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垂直方向 │q =21^4√h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備註: │
│1.式中之 h 值係表示吊籠自地面起算受風面之高度 (│
│ 公尺) ,高度未滿 15 公尺者,以 15 計算。 │
│2.速度壓 q 值之計算式,係以風速在水平方向為每秒│
│ 16 公尺,在垂直方向者為每秒 8 公尺計算導出。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除風洞試驗者,依其試驗值外,第一項之風力係數如下: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┐
│受風面之種類 │風力係數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平面椼架 (鋼│W1 :未滿 0.1 │ 2.0 │
│管製平面椼架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除外) 構成之│W1 :0.1 以上,未滿 0.3│ 1.8 │
│面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 │W1 :0.3 以上,未滿 0.9│ 1.6 │
│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 │W1 :0.9 以上 │ 2.0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平板構成之面 │ 1.1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圓筒面或鋼管│W2 :未滿 3 │ 1.1 │
│製之平面椼架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┤
│構成之面 │W2 :3 以上 │ 0.7 │
├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┤
│備註:表中之W1 、W2 分別表示: │
│1.W1 :充實率,係指實際擋風面積與該受風面 (係指│
│ 迎風之受風面,以下同) 面積之比值。 │
│2.W2 :圓筒面或鋼管外徑 (公尺) 乘以乘度壓 (牛頓│
│ /平方公尺) 之平方根值。圓筒面係包括卸放用鋼索│
│ 與電纜等。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第一項規定之受風面積,為受風面與風向成垂直之投影面積 (以下稱投影
面積) ,其受風面有二面以上重疊情形時,依下列各式計算:
一、二受風面重疊時:
A=A1+A2+A12
二、三受風面重疊時:
A=A1+A2+A12+A3+A4 ,式中之 A、A1、A2、A12、A3 及 A4 分別表示
下列之值:
A :總受風面積 (平方公尺) 。
A1:第一受風面之投影面積 (平方公尺) 。
A2:第二受風面之未重疊部分之投影面積 (平方公尺) 。
A12 :第一、二兩受風面之重疊部分投影面積百分之六十 (平方公尺
) 。
A3:為第三面以下各面與各該前一面重疊部分投影面積百分之五十 (
平方公尺) 。
A4:為第三面以下各面未重疊部分面積之和 (平方公尺) 。
地震荷重為相當於吊籠之自重及積載荷重各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荷重,同時
作用於水平方向計算之值。
結構部分材料承載荷重所生之應力值,除不得超過第五條至第十條規定之
容許應力值外,並應依下列規定計算:
一、自重、積載荷重、升降慣性力及走行慣性力之組合。
二、自重、積載荷重、升降慣性力、走行慣性力及風荷重之組合。
三、自重、積載荷重、升降慣性力、風荷重及地震荷重之組合。
前項之應力值應取荷重組合中最不利之情形計算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