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  ( 103 年 12 月 31 日)
第2條
本辦法用詞,定義如下:

一、暴露評估:指以定性、半定量或定量之方法,評量或估算勞工暴露於 化學品之健康危害情形。

二、分級管理:指依化學品健康危害及暴露評估結果評定風險等級,並分 級採取對應之控制或管理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