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 ( 106 年 09 月 22 日)
第9條
申報者完成登錄後,登錄內容有變更者,應自事實發生日起三十日內,申 請變更登錄。

前項申請變更登錄,準用第五條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