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 構造 ( 103 年 06 月 27 日)
第13條
胴體或其他承受壓力部分所使用之板之腐蝕裕度,應在一毫米以上。但碳 鋼鋼料及低合金鋼鋼料以外之材料,依經驗實績認無腐蝕或磨耗之虞者, 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