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 ( 103 年 07 月 03 日)
第4條
事業單位申請既有危險性機械檢查時,應填具檢查申請書(附表一)及明 細表,並檢附下列書件:

一、組配圖及強度計算書。

二、固定式起重機之設置場所平面圖及基礎概要。

三、營建用升降機之設置場所四周狀況圖。

四、人字臂起重桿或吊籠之設置固定方式。

五、符合第二條規定之設置時間相關證明文件。

前項明細表,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所定格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