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 固定式起重機 ( 105 年 11 月 21 日)
第14條
雇主設置固定式起重機,如因設置地點偏僻等原因,無法實施荷重試驗或 安定性試驗時,得委由製造人於製造後,填具固定式起重機假荷重試驗申 請書 (附表五) ,檢附固定式起重機明細表向檢查機構申請實施假荷重試 驗,其試驗方法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、第三款規定。

檢查機構對經前項假荷重試驗合格者,應發給假荷重試驗結果報告表 (附 表六) 。

實施第一項假荷重試驗合格之固定式起重機,於竣工檢查時,得免除前條 規定之荷重試驗或安定性試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