促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獎勵及補助辦法  ( 103 年 11 月 28 日)
第3條
本辦法補助辦理事項如下:

一、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建置。

二、中小型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設備之改善。

三、職業安全衛生調查、研究、諮詢服務及職業安全衛生技術之輔導。

四、事業單位工作環境之改善。

五、機械、設備與器具安全防護及機械本質安全化制度之推動。

六、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。

七、作業環境監測及實驗室認證。

八、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服務。

九、職業安全衛生推廣或勞工健康促進活動。

十、國際性職業安全衛生會議或活動。

十一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得予補助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