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 液壓系統 ( 105 年 08 月 05 日)
第45條
液壓衝床應具有液壓泵起動後,未進行該液壓衝床之起動操作,無法使滑 塊等動作之構造。

第46條
液壓衝床之快速停止機構,當滑塊等以最大速度下降時,使其作動,滑塊 等之慣性下降值,不得超過附表四所定之值。

第47條
液壓衝床應具有足以支撐滑塊等及其上模重量之安全擋塊。

第48條
液壓衝床之電磁閥,應為常閉型,並具有彈簧回復型之構造。

第49條
液壓衝床應具有防止液壓超壓之安全裝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