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 安全管理 ( 103 年 07 月 02 日)
第52條
油輪清艙事業單位使用水泵為洗艙機動力從事洗艙作業,應置機械安全管 理員,其任務如左:

一、進入水泵間之前應測定四周環境之油氣。

二、清艙前檢點洗艙機之電氣連接性,並確認其電阻低於每公尺十五歐姆 。

三、連接洗艙橡皮管時,應使用洗艙機專用板手。

四、放置於艙內之洗艙機,應以相對之螺絲固定洗艙孔蓋,固定後,應確 認能否自由旋轉。

五、開始洗艙前,先行微開供應水,確認水壓。

六、檢視機械是否正確運轉。

七、確認艙內已無積水,始得開動動力從事清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