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 船舶解體作業 ( 103 年 07 月 02 日)
第41條
雇主對於冷凍船解體,應將冷凍夾層之木板拆除,次拆中層防熱體 (軟木 及玻璃棉、泡棉) ,分區 (段) 拆除,並隨時搬運離船。雇主使勞工進入 艙內前,應開啟冷陳艙蓋,並測定艙內有無缺氧、毒性氣體及可燃性氣體 ,確認安全無虞後始可進入工作。工作中不得使用明火照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