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 船舶解體作業 ( 103 年 07 月 02 日)
第38條
雇主於船舶解體前,除依有關規定迅速處理船上存放之各種油料,並應將 船上易燃之油布、木料或爆炸性物質、石綿等予以清除;如屬油輪應依本 規則有關清艙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