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 船舶解體作業 ( 103 年 07 月 02 日)
第36條
雇主對氧氣及乙炔鋼瓶之運輸、搬運與儲存,應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四章第三節及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