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 船舶解體作業 ( 103 年 07 月 02 日)
第35條
雇主使勞工以氧乙炔焰從事切割工作時,其對有關乙炔熔接裝置及氣體集 合熔接裝置作業,應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八章第六節之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