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 甲類製造事業單位之固定式製造設備 ( 103 年 06 月 27 日)
第57條
設置於地盤上之液化石油氣儲槽及其支柱,應以不燃性絕熱材料被覆等構 築之耐熱性構造;或於距離該儲槽及其支柱之外面五公尺以上之處所設置 可操作之冷卻用撒水設備或其他冷卻裝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