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 安全管理 ( 103 年 06 月 27 日)
第220條
液化石油氣、冷凍用高壓氣體製造事業單位以外之甲類事業單位,應於製 造開始之日,依各該事業製程狀況,按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分別選任高壓 氣體製造安全主任,輔助高壓氣體製造安全負責人從事製造安全技術管理 事務。

擔任前項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主任者,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 ,接受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主任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