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 乙類製造事業單位之製造設備 ( 103 年 06 月 27 日)
第101條
將原料氣體以導管供應甲類製造事業單位之製造事業單位,其製造設施除 依有關製造設施標準規定外,對左列氣體不得製造。

一、可燃性氣體 (除乙炔、乙烯及氫氣外。) 中,含氧容量佔全體容量之 百分之四以上者。

二、乙炔、乙烯或氫氣中之含氧容量佔全體容量之百分之二以上者。

三、氧氣中之乙炔、乙烯及氫氣之容量之合計佔全體容量之百分之二以上 者。

四、氧氣中可燃性氣體之容量佔全體容量之百分之四以上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