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 ( 103 年 06 月 25 日)
第8條
勞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雇主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:

一、酒醉或有酒醉之虞者。

二、身體虛弱,經醫師診斷認為身體狀況不良者。

三、情緒不穩定,有安全顧慮者。

四、勞工自覺不適從事工作者。

五、其他經主管人員認定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