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 高壓室內作業管理 ( 103 年 06 月 25 日)
第27條
雇主在氣閘室為高壓室內作業實施減壓時,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:

一、氣閘室底面之照明應在二十米燭光以上。

二、氣閘室溫度在攝氏十度以下時,應供給毛毯或其他適當保暖用具。

三、減壓時間在一小時以上者,應供給椅子或其他休憩用具。

四、在事前將當次減壓時間告知該勞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