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 ( 103 年 06 月 30 日)
第27條
雇主使勞工從事教導相關作業前,應確認下列事項,如發現有異常時,應 即改善並採取必要措施:

一、外部電纜線之被覆或外套管有無損傷。

二、操作機之動作有無異常。

三、控制裝置及緊急停止裝置之機能是否正常。

四、空氣或油有無由配管漏洩。

前項第一款之確認作業應於停止運轉後實施;第二款及第三款之確認作業 應於可動範圍外側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