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 儲藏及空容器之處理 ( 103 年 06 月 25 日)
第25條
雇主於室內儲藏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時,應使用備有栓蓋之堅固容器,以 免有機溶劑或其混存物之溢出、漏洩、滲洩或擴散,該儲藏場所應依下列 規定:

一、防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之措施。

二、將有機溶劑蒸氣排除於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