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
營建用提升機之安全管理
( 103 年 06 月 25 日)
第84條
雇主於中型營建用提升機設置完成時,應實施荷重試驗,確認安全後,方 得使用。
前項荷重試驗,指將相當於該提升機積載荷重一點二倍之荷重置於搬器上 ,實施升降動作之試驗。
第一項試驗紀錄應保存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