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 訓練單位之資格條件及管理 ( 105 年 09 月 22 日)
第30條
訓練單位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所收取之費用,應用於講師授課酬勞、講 師培訓、測驗費、證書費、職員薪津、辦公費、房租、必要教學支出及從 事安全衛生活動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