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 管理 ( 103 年 07 月 01 日)
第274條
雇主對於電氣技術人員或其他電氣負責人員,除應責成其依電氣有關法規 規定辦理,並應責成其工作遵守下列事項:

一、隨時檢修電氣設備,遇有電氣火災或重大電氣故障時,應切斷電源, 並即聯絡當地供電機構處理。

二、電線間、直線、分歧接頭及電線與器具間接頭,應確實接牢。

三、拆除或接裝保險絲以前,應先切斷電源。

四、以操作棒操作高壓開關,應使用橡皮手套。

五、熟悉發電室、變電室、受電室等其工作範圍內之各項電氣設備操作方 法及操作順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