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 電氣設備及線路 ( 103 年 07 月 01 日)
第247條
雇主對於發電室、變電室、受電室及其類似場所之特高壓電路,其連接狀 態應以模擬線或其他方法表示。但連接於特高壓電路之回路數係二回線以 下,或特高壓之匯流排係單排者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