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 電氣設備及線路 ( 103 年 07 月 01 日)
第240條
雇主對於高壓或特高壓用開關、避雷器或類似器具等在動作時,會發生電 弧之電氣器具,應與木製之壁、天花板等可燃物質保持相當距離。但使用 防火材料隔離者,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