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
軌道
( 103 年 07 月 01 日)
第140條
雇主對於軌道沿線環境,應依下列規定實施保養:
一、清除路肩及橋樑附近之叢草。
二、清除妨害視距之草木。
三、維護橋樑及隧道支架結構之良好。
四、清掃坍方。
五、清掃邊坡危石。
六、維護鋼軌接頭及道釘之完整。
七、維護路線號誌及標示之狀況良好。
八、維護軌距狀況良好。
九、維護排水系統良好。
十、維護枕木狀況良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