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 ( 104 年 09 月 15 日)
第9條
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
本標準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條文,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 年八月十三日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