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 ( 106 年 05 月 26 日)
第14-1條
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,準用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得請領提早 就業獎助津貼之被保險人,不包括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,再受僱於 原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