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 死亡給付 ( 106 年 05 月 02 日)
第84條
依本條例第六十三條或第六十四條規定請領喪葬津貼者,應備下列書件:

一、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
二、死亡證明書、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。

三、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。

四、支出殯葬費之證明文件。但支出殯葬費之人為當序受領遺屬年金或遺 屬津貼者,得以切結書代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