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 死亡給付 ( 106 年 05 月 02 日)
第82條
被保險人依本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請領喪葬津貼者,應備下列書件:

一、喪葬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
二、死亡證明書、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。

三、載有死亡登記之戶口名簿影本,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
已辦理完成死亡登記者,得僅附前項第一款所定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