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 失能給付 ( 106 年 05 月 02 日)
第68條
依本條例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規定請領失能給付者,應備下列書件:

一、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
二、失能診斷書。

三、經醫學檢查者,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。

保險人審核失能給付,除得依本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指定全民健康保險特 約醫院或醫師複檢外,並得通知出具失能診斷書之醫院或診所檢送相關檢 查紀錄或診療病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