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 總則 ( 106 年 05 月 02 日)
第3條
本條例有關保險期間之計算,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,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 ,行政程序法未規定者,依民法之規定。

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年齡之計算,均依戶籍記載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