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 ( 103 年 06 月 11 日)
第6條
雇主或受領勞務者,應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全民健康保險法為工作者辦理參 加保險。但依法未能投保勞工保險者,應為其投保商業保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