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 ( 104 年 11 月 11 日)
第10條
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積存金額及依第八條計算分配之金額,應於勞工退休 金個人專戶中予以揭示。

前項依第八條計算分配金額揭示之規定,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三十一 日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