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 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 ( 106 年 01 月 05 日)
第34條
勞工申請退休金時之累積收益金額,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,尚未分配 期間之收益,以勞工申請當月基金運用局公告最近月份之收益率,計算至 申請當月止。

前項所定收益率,計算至百分率小數點第四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