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退休金條例  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 ( 105 年 11 月 16 日)
第25條
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,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,投保年金保險,作為超 過第二十三條第三項所定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。

前項規定提繳金額、提繳程序及承保之保險人資格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