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退休金條例
退休金專戶之提繳與請領
( 105 年 11 月 16 日)
第17條
依第七條第二項自願提繳退休金者,由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向勞保局辦理開 始或停止提繳手續,並按月扣、收繳提繳數額。
前項自願提繳退休金者,自申報自願提繳之日起至申報停止提繳之當日止 提繳退休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