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 技術生 ( 106 年 06 月 16 日)
第35條
雇主不得使技術生從事家事、雜役及其他非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。但從 事事業場所內之清潔整頓,器具工具及機械之清理者不在此限。

第36條
技術生之工作時間應包括學科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