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 ( 104 年 07 月 01 日)
第1條
為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經營權,避免因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,致 勞工權益受損害或有受損害之虞,並維護社會安定,特制定本法;本法未 規定者,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