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會法施行細則  財務 ( 103 年 10 月 06 日)
第26條
工會會員經常會費之繳納,得由雇主按同意代扣之全體會員當月工資總額 統一扣繳轉交工會,或由會員自行申報當月工資,並按月計算繳納。

工會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,得於章程中自行訂定入會費或經常會費收費 分級表。